贪官“过堂”将被录音录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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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3:14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检察机关将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被视为今年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 记者从昨日在浙江宁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这项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6年3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会(首府)市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对这项工作报以很高的期许。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曾强调指出:“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把我们的侦查工作‘逼’出一个新水平。” 这么高的期许并不为过。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重要环节。 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实行这项工作提出4条原则:全程同步原则,必须坚持同步、全程录音录像,不能任意选择取舍;程序规范原则,办案干警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切实防止程序违法和疏漏;客观真实原则,任何人不得对原始资料擅自进行剪辑或技术处理;严格保密原则,必须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录音录像资料泄漏、流失。 王振川强调,对为掩盖违法办案行为而不对讯问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或者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剪辑删改的,要作为严重违反办案纪律行为,与违法办案行为一并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