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查处220宗经济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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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3: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刚刚过去的2005年,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289件,其中百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20件,被查处的地(厅)级干部32人、县(处)级干部29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69亿元;为541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重点查处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失职渎职和受贿案,佛山市原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受贿案,惠州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吴华立境外赌博案,中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处了四类案件:一是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如兴宁“8·7”特大矿难事故中一批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等。二是利用审批权从中谋利的案件。三是利用职权,为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案件。四是“五股歪风”方面的典型案件。 据南方日报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8日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