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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女庭上索赔两千元“破相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3:5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澜)欢欢喜喜和朋友庆祝完自己25岁的生日,在坐出租车回家途中,却遭遇车祸,被车窗玻璃划破脸,留下了数厘米的伤口。受害者吴梅(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赔偿自己2000元的“破相精神损失费”。昨日,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生日当晚出车祸

  2004年8月21日,是吴梅25岁的生日。这天她和朋友一起喝完酒庆祝完生日之后,乘坐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回家。当出租车经过沙坪坝区三峡广场附近时,的士司机为了躲避行人,驾车一头撞上路边的电杆。车窗玻璃当即破碎,锋利的碎片飞溅起来,将吴梅白嫩的右脸庞当即削破。一条长约数厘米的伤口出现在脸上,鲜血直流。的士司机见状,立即将吴梅送到附近的医院治疗。经治疗,吴梅的伤口止住了血。

  疤痕手术需万元

  第二日,吴梅来到市内某著名整形美容医院。医生为吴梅检查后认为,吴梅的伤痕要全部消除,至少需要花费上万元。随后,吴梅找到驾驶员周某,要求周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等费用12000元。经过一年多的协商,双方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吴梅遂一纸诉状,将周某和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

  双方已达成和解

  在庭审中,记者发现吴梅长相比较漂亮,身材也不错。吴梅表示,脸上留下疤痕后,很长时间都不敢面对朋友、同事,造成了巨大心理创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与出租车公司为雇佣关系,出租车公司应该承担对吴梅的赔偿责任。经双方调解,最后出租车公司当庭赔偿吴梅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3250元,吴梅对结果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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