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烟花爆竹登机 将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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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5:5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董雨竹)昨日,江北机场警方透露,市民如带烟花爆竹登机,或在机场航站楼燃放,发现一起将重处,轻者治安拘留,甚至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春节将至,由于重庆市对于烟花爆竹的燃放由禁改限,广大市民不仅可以在许多地方买到烟花爆竹,也可以在部分区域燃放。针对这种情况,民航总局下达专门文件禁止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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