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打的遇车祸 美女破相获赔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6: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徐建实习生程睿) 美眉谢丽(化名)打的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脸被玻璃划了道数厘米长的伤口,为此,谢要求司机赔偿损失1.2万元。昨日,经双方协商,出租车公司答应赔偿谢各种费用3250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500元。

  2004年8月21日是谢丽25岁生日,当晚,和朋友喝完生日酒后,她乘坐出租车公司的汽车回家。当车经过沙坪坝区三峡广场附近时,司机为躲避行人,驾车撞上了路边的电杆。
车窗玻璃当即破碎,锋利的碎片飞溅起来,谢丽的右脸被划出了一条长约数厘米的伤口。司机见状,立即将谢丽送到附近医院治疗。次日,谢丽到重庆市内一家整形美容医院求治。医生检查后认为,谢丽的伤痕要全部消除,至少需要花费上万元。随后,谢丽找到驾驶员周某,要求赔偿12000元。对此,周表示最多赔偿8000元。经过一年多的协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谢丽遂一纸诉状,将周某和出租车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昨日的庭审中,原告席上的谢丽称,“我还没结婚,脸上的伤痕给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创伤,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与出租车公司为雇佣关系,出租车公司应承担对谢丽的赔偿责任。经双方调解,出租车公司当庭赔偿谢丽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325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