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相关试点已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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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6:5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物业税究竟何时开征?在国务院新闻办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表示,税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改革和推进物业税进行研究。但目前开征物业税的政策、技术和征管问题等条件还不够。 王力表示,从对不动产征税的现状看,在房地产的拥有和使用环节,对外资单位、外籍个人和内资单位、中国公民分别只征收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且征收
王力说,开征物业税一是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二是有利于解决房和地分别征税带来的税制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按评估值来征税,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房地产的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也有利于解决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四是有利于正确处理税和费的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目前开征物业税需要解决的政策、技术和征管问题还很多。目前,税务总局正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模拟评估试点,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