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教师一审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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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6:5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 17日电因研究生班招生等问题,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原院长张明德与教师武铮、刘治国产生了矛盾,致使二人辞职去别的学校任教为此,张明德出资20万元雇凶将武铮杀害。日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明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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