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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民生热点解析 江苏今年4.3亿元资助贫困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7:45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相关领导分别介绍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有关情况以及2006年全省财政预算的草案,并就相关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的提问。

  热点一:百姓看病

  问: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财政部门如何发挥作用?

  答:2006年,省财政将安排资金9575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的383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扶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制定有利于参保对象在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看病的保障机制;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医疗卫生领域,通过竞争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降低群众看病风险;重点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对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企业可以采取一次性缴费的办法,将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暂不具备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先纳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费用统筹,资金来源采取由企业,主管部门、财政以及退休人员个人适当缴纳的方法解决;对低保对象、五保户及其他特困家庭成员因患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

  热点二:养老金

  问: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问题,我省有何打算?

  答: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国务院将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因此,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及时制订具体落实方案。

  热点三:进城务工

  问:我省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有何考虑?

  答:在医疗方面,既可与单位其他职工一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仍参加原居住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的,主要参加原居住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就业再就业方面,可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热点四:就业、再就业

  问:财政部门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主要有哪些政策?

  答:财政部门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再就业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原安排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规模不减,在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安排一部分用于促进再就业等。

  热点五:低保救助

  问:我省对低保对象除低保资金救助外,还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为多方面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省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又专门出台了《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收费减免问题的通知》,就工商、税务、劳动、教育、卫生以及水、电、气、房租等领域对低保家庭进行优惠扶持。具体补助标准、补助项目由各市自行确定。

  热点六:扶困助学

  问:今年财政安排了多少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困助学?

  答:今年省财政共安排各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资金4.3亿元,较上年增加1.56亿元,增长57%。落实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杂费减免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督促高校按规定提取10%的学费收入,专项用于资助贫困生。同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2006年,省财政安排省政府奖学助学金专项经费1.55亿元,将资助9万名学生。

  热点七:物业税

  问:物业税何时开征?对居民个人住房是否要征收物业税?

  答:开征物业税是一项系统工程,物业税的开征要依赖于健全的房地产评估市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选择了部分地区进行模拟测算,仅仅是理论上的测算,因此近年来不会全面开征物业税。同时也会充分考虑居民住房的实际情况,收入水平和负担水平,不可能对所有居住房全部征收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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