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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百万 成都50惠民门诊今开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惠民医院和门诊优惠对象

  ■持有《低保证》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持有《成都市残疾人证》的本人

  ■持有成都市六级至一级《革命伤残军人证》的本人

  ■具有本市户籍、居住证的70岁以上(含70岁)、无医疗保障老人

  (记者魏丽英)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贫困弱势人群更好地享受惠民医疗,成都市卫生局今日将在原有两家惠民医院的基础上增设4家惠民医院,同时在成都市所有的市级二级医院和区、市、县公立医院设立首批50余个惠民门诊,此举将惠及上百万成都市民。

  此次新增的4家惠民医院为: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增挂“成都市第三惠民医院”,成铁分局医院增挂“成都市第四惠民医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增挂“成都市第五惠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医院增挂“成都市第六惠民医院”。同时,市级二级医疗机构及各区(市)县公立医院将增设50余个惠民门诊。今日,成都市卫生局将为新增的4家惠民医院授牌,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惠民门诊也将正式开诊。

  特别服务

  惠民医疗有多优惠?

  惠民门诊的优惠项目包括: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肌肉注射费、急诊诊查费;同时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抢救费、清创缝合和换药费、注射费、常规检查费、手术费、放射费的收费减免30%(不含血费、医用材料费);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惠对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在政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零售价格上优惠10%,因病致贫的特困病人视实际情况,将给予更大的医疗优惠;低保病人在惠民医院就医时,其在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化验、检查的报告单均可作为在惠民医院诊疗的化验、检查依据,除因进一步诊治需要外不再重复检查;具有本市户籍、居住证的70岁以上(含70岁)的、无医疗保障的老年人,优惠门诊总费用的10%。

  去年5月,成都市第一惠民医院、第二惠民医院分别在市六医院和市十医院成立,专对低保人群实施医疗优惠服务。成都市卫生局局长周光荣昨日表示,为了让更多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卫生局这次将惠民医院和门诊的对象进一步扩大了,初步估计惠及面将超过百万人。

  今日起,凡持有《低保证》的市民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持有《成都市残疾人证》的市民本人;持有成都市六级至一级《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市民本人和具有本市户籍、居住证的70岁以上(含70岁)的、无医疗保障老人到惠民医院和惠民门诊就诊,都将享受到门诊优惠,但对以上惠民对象不实行重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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