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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网站内容分级管理25日正式实施 共分四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34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18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网站内容分级实施劝导期已届满3个月,1月25日起正式实施,未依照台当局颁布的“计算机网络内容分级处理办法”的台湾网站业者将被处罚,而网络讨论区(BBS)、网络聊天室、Blog等社区机制则不纳入分级办法,但是岛内业者必须设立管理员机制。

  报道称,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表示,去年10月25日正式实施的“计算机网
络内容分级处理办法”,前三个月的劝导期已届满,由于目前尚未开罚,所以成效如何还看不出来。

  该基金会指出,限制级未挂上标志的岛内网站业者,希望靠台湾民众检举,台湾主管机关开出“劝导单”,如果再不听劝,就要处以“行政处分”。

  而岛内的网络讨论区(BBS)、网络聊天室、Blog等社区机制目前不纳入分级办法中,但必须设置管理员的过滤机制。对此,台湾“Yahoo!奇摩”网站方面表示,以“家族”(类似于网络社区)来说,已与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达成共识,由管理员负责把关,这是双方认为行得通的办法。

  据了解,所谓“计算机网络内容分级处理办法”,将台湾网络分为四级:1、一般人皆可浏览的普遍级,2、未满6岁儿童不宜浏览的保护级,3、未满12岁儿童不宜浏览,12岁以上未满18岁的少年需父母或师长辅导浏览的辅导级,4、未满18岁不得浏览的限制级。依规定,岛内网络平台提供者、内容提供者提供网络聊天室、网络讨论区(BBS)、Blog或其他类似功能者,应标示是否设有管理员,及适合进入浏览者的年龄。

  据悉,该“办法”劝导期自去年10月25日在岛内实施后,台湾遂成为继日本后,第二个实施网络分级的亚洲地区。(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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