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排量政策:沪限高 京:二三环禁令 长安街无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4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18日消息 今年2月15起,上海将对35万余辆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等效于欧I标准)的车辆进行通行限制,这些高污染车在高峰时段将“禁足”中心城区。今日,上海“机动车辆环保标志”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首次公开亮相,据介绍,本月20日起,这样的汽车“环保身份证”就将对上海牌证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在沪使用的达标汽车逐步发放。

  上海环保局副局长孙建表示,即将发放的“机动车辆环保标志”委托造币厂制作,防伪措施完备,而且原则上一车一证,遗失不补,并通过技术手段杜绝仿冒和借用的可能性。

  限行措施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2006年2月15日起,7时至20时,上海内环(含)以内高架道路、延安、沪闵高架全线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第二阶段自2006年10月1日起,7时至20时,在第一阶段禁行区域的基础上,扩大到内环(含)以内的所有地面道路。

  孙建说,近年来上海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现有各类机动车210多万辆,其中汽车约105万辆。在用车中达不到欧I标准的高污染车辆达35万辆,这些车辆由于出厂时没有配置有效的尾气排放控制和净化系统,其废气排放量相当于欧I标准车辆的5-10倍,欧II标准车辆的10-15倍。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陈元高表示,在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正式实施以后,交警部门将严格执法,而且“认证不认车”,对于没有粘贴“环保身份证”的车辆在限定时间内违规行驶,将处以200元并计扣2分的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