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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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40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户口,是你把人分为城市/农村/京城/外市,愁煞个人;户口,是你让人跑了三趟又五回,跑细了腿!”在京城南三环外的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一位署名“京漂族”的人士排队等号时,丢下了这张随手写下的纸条。 不久前,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透露,公安部正研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
“容易的大都改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 户籍制度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地位,因此记者采访时,有关方面态度谨慎,称改革涉及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等多个层面,目前公安部正在与相关部门加紧协调。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袁崇法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分割、一国两策”的户籍制度历经几次改革,“户改”一直在往前走,目前与财政和社会福利联系不大的、容易的大都改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 “但这些进展离群众的期待还有明显差距,与城乡和谐发展和加速城市化进程仍不相适应。”袁崇法说。 前不久,发生在乌鲁木齐市的一桩双重标准赔偿案,再次引发了对户籍改革的议论:湖北籍农民肖天来在乌鲁木齐市已务工12年,5岁的儿子在市区一家托儿所被摔成“十级伤残”,而当地法院按“农村居民”的低赔偿标准判决,肖天来之子只获赔5300多元,与“城市居民”的赔偿标准相差上万元!肖天来的律师认为,肖天来父子虽然户口在农村,但一直生活在城市,案发地在城市,应适用城市居民收入标准赔偿。许多人认为判决是对农民工的歧视。 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还有很多,诸如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升职、培训等等。很显然,现行户籍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四大矛盾”挡路,“户改”难题待解 记者综合一些专家的意见,“户改”从“象征意义”走向“实质突破”,至少有四个方面的深层次矛盾。 矛盾之一:从资源分配上看,统一城乡户口并不意味着相关社会问题会随之解决。现在,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如住房、汽车等,已无所谓户籍问题。但还有太多公共资源由政府部门分配。 矛盾之二:对“户改”的一些政策,中央和地方存在认识上的不一致。如小城镇建设,国家要求放开户籍,一些地方至今没放开。 矛盾之三:户籍彻底放开有一个前提,即社会保障、教育等要全国统一。财政问题在这里凸显。 矛盾之四:统一城乡户口还有一个问题,即农民可以进城,市民也应可以下乡。既然门槛取消了,人口流动就应是双向的。但目前市民变农民的门槛同样很高,因为农村户口涉及土地承包问题。 立足国情,分步推动“大户籍”改革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目前的“户改”迈出的只是第一步,面临的种种尴尬透出两个信号: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观念还没有转变到位,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还没有转化为行动。另一方面,改革必须立足国情,配套联动,有序推进,不能急于求成。 一些专家说,从长远看,要真正淡化户口差别,必须从根本上缩小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落差,促进人口的“均质化”,这是一个“大户籍”配套改革的渐进过程。这个过程完成了,才能最大限度地消弭城乡差别。当务之急是各地、各部门应依据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人口流动问题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步一步推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