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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今年可望调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51 海峡网-厦门日报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本报讯 (记者 晓琳)在昨日举行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副市长詹沧洲提出,今年在关注民生方面,重点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包括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抚恤优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残儿童保障等。

  市民政局长李建福告诉记者,一个调高农村低保水平的方案已经在制定当中,预计今年可以颁布实施,届时农村低保户将得到更多的保障。它的实施,将进一步缩小岛内外和城乡标准之间的差距。

  在谈到今年工作时,詹沧洲要求大家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找准与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着力在解决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方面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并要着力提升三种能力:即社会救助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会议回顾总结了去年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一年的工作目标要求。

  去年,市民政部门为民解困和各项救助工作得到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保障。低保金安全和及时足额发放,全年全市享受低保对象为11956户、31991人(城市6664户、17216人,农村5292户、14775人),共为142545户次、381898人次办理发放低保金3223.1万元。月人均补差为城市115元、农村48元,基本达到“应保尽保”的要求。从2005年1月起,岛内2个区执行统一的城市低保标准;岛外4个区城镇的标准统一调整为:1人户285元、2人户260元、3人户235元,农村的标准为:集美、海沧区从130元提高到150元,同安、翔安区从115元提高到130元。从而缩小了岛内外和城乡标准之间的差距。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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