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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咨询法律问题约至夜总会消费千余元后开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骗子骗到律师头上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生黎明丽通讯员天法宣)一骗子骗吃骗喝竟骗到律师头上,他以咨询法律问题为由,将律师骗到夜总会大肆消费后伺机溜走。可怜律师被夜总会扣住,最后付了1000多元的账才得以脱身。事后,该律师将夜总会告上天河区法院,欲要回那笔冤枉钱,但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请求。

  王律师是广州一名专职职业律师。2004年9月10日下午5时许,王律师接听了所在律师事务所转来的外部咨询电话。一男子称其堂弟因贩毒被公安局拘留,约王律师晚上8时在天河区某酒店咨询并洽谈委托事宜。王律师当晚如约在酒店门口见到了一名自称姓邓的男子。邓称自己在三楼的卡拉OK厅订妥了房间,并请王律师到三楼B13房间。双方刚坐定不久,服务生便端上来两瓶红酒及小吃等,因王律师不能饮红酒,又叫了几听啤酒。双方喝酒期间,王律师几次询问案情,邓均称等其堂兄等人来后再谈,而其堂兄正在外宴请相关人员。

  这样一直等到10时许,邓谎称出去接其在外停车的堂兄,约半小时后,夜总会两次要求王律师结账,王律师方知上当。王律师认为该包房不是自己所订,拒绝付款,但夜总会不允许王律师离开,并唤来几名保安守在门口。最后,王律师只得付了1212元。

  事后,王律师将该夜总会告上法院请求偿还侵权所得。近日,天河区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王律师的请求,理由是原告到被告处消费,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原告接受了被告提供的服务,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也就是说,即使要追究责任,王律师也应当追究骗子邓某的责任。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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