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速破商场爆炸案三名嫌疑人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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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0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丰雷 通讯员 龚宣) 前日,深圳市罗湖、福田区的三个大型商场发生爆炸恐吓勒索案。接报警后,深圳市公安部门经过近12小时的努力,将此案成功侦破,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前日中午12时30分许,深圳市警方接到罗湖区某大型商场报警称:有一男子打电话声称在商场内放置了炸弹。几分钟后,福田区两大型商场也接到了同样的恐吓勒索电话。接报
专案组在走访中了解到,当时,罗湖区某事发大型商场大宗购物业务员工在办公室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称其在商场内放置了3枚定时炸弹,要求商场限时往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存入23500元,否则就引爆炸弹。之后,商场内的一个储物柜发生爆炸。专案组在现场发现,此次爆炸是用蚊香燃烧引爆装在一小瓶子里的黑火药而引起,但爆炸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专案组经过对爆炸现场的分析认为,此案非专业犯罪团伙所为,而是不法之徒仅为钱财铤而走险。前日下午2时40分许,专案组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取款和活动的大致方位后,兵分数路在福田区八卦路、罗湖区宝岗路和新园路等路段开展工作。前晚11时58分,在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伟的坐镇指挥下,专案组在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花园都市网吧内将一名正在上网游戏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男,23岁,唐山人,暂住罗湖区田心村)成功抓获。 经审讯,许某某交代了其伙同程某(绰号“大傻”,男,19岁,湖北浠水人)、张某某(绰号“四哥”,男,25岁,黑龙江牡丹江市人)为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自制爆炸物,并打电话敲诈勒索罗湖区某大型商场和福田区两商场各23500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同时对引爆罗湖区某商场一储物柜内炸药的事实也供认不讳。据许供述:前日上午10时许,其与张某某分别在罗湖区和福田区各一家商场内放置了爆炸装置;中午12时30分许,张某某分别向罗湖区和福田区共三家商场拨打了勒索电话。 昨天上午9时许,专案组根据掌握的线索在深南路统建楼附近将正欲用勒索来的赃款购买手机的程某一举抓获。两个小时后,张某某在华强北路某商场门前落网。至此,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