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强调严惩利用换届买官卖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23 宁夏日报 | |||||||||
据中新社1月17日电 2006年,中国共产党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之一,就是将启动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工作。 从今年起到2007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党委将集中进行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从今年的3月份开始,一些地方党委将召开代表大会,正式拉开新一轮的换届工作帷幕。
对这次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如对跑官要官的,将严肃批评;对买官卖官的,将按照党纪国法坚决惩处;对非组织活动将严肃处理。 这次换届将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目标,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