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机动车污染太原有新举措 尾气不达标不准上户、过户和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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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40 中国环境报 | |||||||||
高岗栓 本报讯 太原市要求,从今年1月起,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未取得尾气检测合格证的,将不得参加安全年检,不得办理上户过户手续,不予换发营运证,情节严重的将被强制报废。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太原市责成环保、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年检为契机,对那些经过治理而尾气仍不能达标的机动车,将实施强制报废。同时,对那些化油器型老旧车辆和冒黑烟现象比较严重的车辆将随机进行抽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