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突破一批有影响大案要案 32名厅座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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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0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刚刚过去的2005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32名地(厅)级干部落马。 据了解,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289件,其中百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20件,被查处的地(厅)级干部32人、县(处)级干部29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
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服务改革发展的大局为出发点,围绕热点、突出重点,着力查处了四类案件:一是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如兴宁“8·7”特大矿难事故中一批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等。二是利用审批权从中谋利的案件,如原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利用审批土地的权力索要巨额贿赂案等。三是利用职权,为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案件。四是“五股歪风”方面的典型案件。(邓新建 粤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