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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护历史文化古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14 云南日报

  【议案内容】

  保山市代表团的张培光等16位代表,提出请求省人大出台全省古镇保护法规。

  【案由】

  云南在建设旅游文化大省的过程中,一大批有着独特人文和自然景观的历史文化古镇,作为旅游文化景区,被开发打造并展现在世人的面前,既丰富了云南的旅游文化内涵,又提高了云南的知名度。

  然而,在旅游开发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开发必须与保护并重,如果只讲开发,不注重保护,就会出现过度开发,使古镇改变风貌,失去历史价值。就拿魅力名镇和顺来说,几年来,在对和顺的保护与开发中,出台过一些地方性保护措施和村规民约,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些保护措施和村规民约最终都是依靠村民的自觉性来实施,是一种被动保护;而对于违反古镇保护措施和村规民约的行为,作为执法者,所依靠的只是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根本无法从源头上杜绝破坏古镇的行为。

  【建议】

  古镇的保护若再仅仅依靠乡镇一级党委、政府的力量,出台一些以道德底线为准则或建立在依靠群众自觉维护遵守的措施之上,进行被动的保护,其力度是不够的。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保护历史文化古镇。

  实习记者 王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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