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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近5000万只 汽车轮胎报废为废旧轮胎寻找“归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14 云南日报

  省政协委员杨立德向提案委员会提交了《应关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的提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废旧汽车轮胎予以回收,为其寻找一个好“归宿”。

  【案由】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行各业对汽车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同时,随着人民生活
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逐步走入寻常百姓家庭,但由此不断产生的废旧轮胎却令我们万分头痛而又无法回避。

  提案分析说,我国现在每年有5000万只左右的汽车轮胎报废,重达140多万吨,而现有轮胎翻新厂却只能处理20余万吨,仅占废旧轮胎总量的1/7,其余只好堆积闲置,造成资源浪费,成为黑色污染源。芬兰早在1996年就出台了回收废旧轮胎的法规,全国有140多个固定废旧轮胎回收点,废旧轮胎回收率达100%。当前,世界上新胎与翻新胎的比例为10:1,我国仅为26:1,近几年我省汽车拥有量已十分可观,所产生的废旧轮胎不少,但轮胎翻新厂却屈指可数,个别还濒临倒闭。

  对于废旧轮胎,除尽可能地翻新处理外,还可向国外学习,通过粉碎制造成沥青,铺筑公路时用。

  【提案要点】

  建议制定相关法规,回收废旧汽车轮胎,以节约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在用户购买汽车或单独购买轮胎时以附加费形式增收废旧轮胎回收处理费,用以兴建废旧轮胎处理厂。同时,对新设的处理厂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免税优待,筹集费用作为新建固定回收点的启动资金,并且用法律法规规定废旧轮胎必须送交回收站处理;政府及有关部门站在节约资源、遏制污染的高度,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科研项目给予大力支持,更多地为废旧轮胎寻找出路;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汽车轮胎的使用寿命,强制规定到期报废,避免轮胎超期服役酿成交通事故;学习国外的经验,新建废旧轮胎粉碎厂,低价回收废旧轮胎,以生产修筑公路所需的柏油(沥青)。

  【百姓声音】

  驾驶员文先生说,他在单位开了21年汽车,从开始的解放牌越野车到现在的帕萨特,换了3辆车,轮胎总共更换了近20只,都找不到回收的地方,只能当垃圾一样扔掉,如果有了翻新厂和回收点,自己今后一定将用不成的轮胎送去回收站,变废为宝。在昆明收购了快10年废品的温先生则说,废旧轮胎难以转手,即使有人拿到店里也不敢收购。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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