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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帮农民工讨回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3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月15日,记者从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互助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审理并执结了原告罗新英与被告湖南省建工集团青海互助丹高公路K标段项目部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结案当天,原告罗新英拿到了53673元劳动报酬 。

  2005年7月份,原、被告签订了互助县丹麻镇与高寨镇修建通乡油路的劳动合同。原告罗新英按合同要求,完成了约定的全部工程,但被告以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拒付原告的工
资。无奈之下,罗新英向互助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提交了诉前保全申请,速裁法庭法官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被告单位的账户,并在原告起诉的当天及时调解,兑现执行了原告应得的劳动报酬。 (记者 吕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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