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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庙里有人卖“福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1: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方春俊今日报道“福娃”是2008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根据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合肥市还没有一家“福娃”纪念品特许专营店,但在城隍庙市场内,却有一些经营户或明或暗地在销售假“福娃”。

  店主:“假的才卖这么便宜”

  今天上午9:00,记者来到位于城隍庙北侧的“小商品世界”三楼。在一家“精品商行”内,记者发现货架上挂着各种花色的“福娃”挂件,但它们除印有简单标号外,没有生产厂商,没有电话地址,更没有注册商标。“零售一律3元,批发的话,2.5元一个。”男店主告诉记者。记者假装嫌贵,店主说:“真的要卖40多元呢,因为是假的才卖这么便宜。”

  在一家饰品商行内,记者询问一位女摊主有没有“福娃”发卡。她打量了记者一番后从堆满饰品的角落掏出一袋印有“福娃”图案的发卡。记者问为什么要“藏”着卖,女摊主说“怕工商局查”。

  北京奥组委:合肥没有授权零售店

  上午10:10,记者电话连线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市场开发部,开发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合肥至今没有一家奥组委授权零售店,市场上销售的“福娃”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

  工作人员介绍说,真品“福娃”均配有一枚防伪标签。标签正面下方有凹印隐形文字,对着光可见“Beijing2008”的字样。“还有二维条形码,全息开窗安全线等”。

  新闻点 10:10 北京奥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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