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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前不准预收下学期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1:3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教育部强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体制的学校

  寒假前不准预收下学期杂费

  据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体制的地方和学校,寒假前一律不准再向学生预收下学期杂费。从今年春季开学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
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这是教育部在17日发出的通知中特别强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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