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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表未定 百姓关注 省城热论购买第二套住房征缴不动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1:5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张磊

  本报讯近日,国土资源部传出消息,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那么,哈市究竟有多少房子会被纳入征缴范围?如果开征,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它对于房地产市场又会有怎样的影响?记者于17日对此进行了多方采访。

  第二套住房难界定

  17日上午,对于记者所提出的哈市有多少人拥有第二套住房、总面积有多少的问题,哈市房地产部门的有关人士给出了一个也许并不是答案的答案———无法统计。

  据了解,虽然哈市购房消费近年来相对活跃,但房产部门却实在无法提供拥有第二套住房和别墅购买情况的具体数字,有关人士只是称,从江北等开发区已经出售却无人入住的房子大量存在来看,拥有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市民并不少。但什么样的房子能界定为第二套住房,在我国现行的政策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而且即使个人已经实际拥有了数套住房,但也可将其用亲友的名字登记。在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今天,确定一个房屋是否为某人的第二套住房,在实际操作中确有难度。

  开征没有时间表

  对于省城的不动产税何时开征,哈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迄今为止尚未收到上级部门的任何通知,“到底不动产税如何征收、何时开征,税务部门现在都没有任何概念。”

  记者从哈市地税部门了解到,目前,涉及房地产业的税收已经占据了全市每年地税总收入的相当比重,而且正在逐年攀升。

  “实际上,对于不动产税的开征,各方面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方面认为,开征不动产税会对保证社会公平、打击炒房等行为产生良好作用。但也有意见认为,开征不动产税不仅在具体操作上存在难度,开征后必然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买房投资用于出租的房屋将会减少,租金上涨,引起一系列的链式反应。

  市民意见各不同

  17日,在哈市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刘先生说,倘若不动产税真要实施,首先将导致投资收益大幅下降,购房成本增加,抑制房地产消费市场。

  做了近十年房地产经纪人的郁女士认为,对别墅、低密度住宅和拥有多套住房的征收高税率,将打击炒房族和投资族的信心。她告诉记者,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一直想将投资的二套和多套住宅售出,但还没有顺利出手,倘若对两套以上住房征收不动产税,这将逼迫他们低价抛房,楼市的观望气氛会更浓。

  在当日的街头随机采访中,更多的市民则表示,国家开征不动产税主要是针对“有钱人”,长期实行后也许会让房价不再过高,“只要受益的是最多数的老百姓就是好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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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与不动产税

  目前人们所说较多的“要适时开征的物业税”,实际上指的是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不动产税是针对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征收的税收,是物业税和房地产税的总和。而物业税只是不动产税中的一种,是开发商建房时缴纳的一部分税;房地产税则被细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房产税主要针对经营性房产,是一种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一种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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