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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禁止寒假前预收下学期学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2:46 扬子晚报

  北京电教育部17日向各地发出通知强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体制的地方和学校,今年寒假前,一律不准再向学生预收下学期杂费。通知强调,从今年春季开学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
,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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