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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物业税目前不具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2:51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对于各界炒得沸沸扬扬的物业税究竟何时开征,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昨日表示,目前开征物业税需要解决的政策、技术和征管问题还很多,税务总局正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

  从对不动产征税的现状看,在房地产的拥有和使用环节,对外资单位、外籍个人和内资单位、中国公民分别只征收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样就存在内外税制不统一,房和地分设税种,计税依据不合理,以及税基还比较窄,对房地产征收的税费比较多等问题。

  王力说,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解决房和地分别征税带来的税制不规范的问题,有利于解决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也有利于正确处理税和费的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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