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得随意裁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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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3:34 江南都市报 | |||||||||
涉“禽”停工生活费照发 本报讯记者吴刚报道:记者日前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保障受高致病性禽流感影响企业的职工合法权益不受 侵害,我省昨天出台新规定,对这类企业的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生活费仍必须发放。
企业受疫情影响确需裁员的,裁减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凡不能依法支付补偿金的,不得裁减人员。一次性裁员超过200人的,应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