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为门把别人天台当院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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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4:0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在上面建洗手池,种上花草;物业要求整改也不理 本报讯(文 见习记者 黄含韵 记者 杜世成 )近日,读者向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读者反映,鹭江新城四期一住户私自将窗户扩成门,占用邻居的天台,向物业反映了好几次都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来到鹭江新城四期十二A座的天台看到:A座共十五层住户,B座共十八层住户,AB两座楼通过A座十六层的天台相连。B座十六层的业主将原来的窗户扩成门,直通A座的天台。A座的业主平时上十六层天台还要小区保安开门才能进入,于是该天台基本成为B座十六层业主的“私家天台”。记者看见,该业主在天台上还建了洗手池,拉了晾衣绳,并种上花草。 小区管理的美丽佳园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给记者开门进入天台。他说,B座十六层业主没有向物业提出过任何申请就私自动工,物业发现后立即派人制止,但该业主不予理会。 “我们也没有办法,总不可能给该业主停水停电吧!”他说A座的业主也曾向物业反映过该问题,他们试图和B座十六层业主协商,但没有结果。物业还开出了违规单,让该业主签字并整改,但长期居住在该户的是位老太太,说她不识字不会签字。 该负责人说物业曾经请有关部门来看过,对方说该墙不是承重墙,所以管不了。该负责人表示会继续和业主协商,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建设部门认为,楼顶是业主的公共部分,一家占用楼顶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如果在楼顶搭盖房屋,就属于违章建设,城市执法局可以到场拆除,没有搭盖的,但圈其私自使用的,邻居可以首先请物业等部门协调,不成则可以走法律渠道。(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