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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产煤”税票引出1.52亿元大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4:02 海峡网-厦门晚报

  湖里警方破获一起情节恶劣的涉税案件

  

一张“产煤”税票引出1.52亿元大案(图)

  警方在叶某家查获大量证据。图中着白上衣者为叶某。视频截图 郑文福

  去年2月,山东博山煤矿贸易公司收到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货物名称是煤。做煤矿生意的公司收到这样的发票再正常不过了,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开票单位却是厦门一个注册资金只有50万元的公司。

  这张蹊跷的发票被举报后,厦门市国税稽查局对开具发票的公司进行了全面的纳税评估。当这家公司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情况,以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等资料全部调出之后,意外情况出现了:这个名为“博申”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册资金50万元,销售收入6300多万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775份,累计缴纳增值税金额仅1.7万元。

  从评估结果看,有两点非常可疑,一是销售收入与缴纳税额极不匹配,二是所有的进项抵扣税金都是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一个注册资金只有50万元的公司,在短短几个月内,怎么会有6000多万元的生意呢﹖湖里经侦大队迅速介入了调查,并与税务部门组成了专案组。

  1 “博申”公司人间蒸发

  在一家最大受票企业的账目中发现了详细的犯罪证据

  “博申”商贸有限公司税务注册的经营地址位于兴隆路大唐世家二楼,当检查人员找到门口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博申”消失不见,法人代表曾某去向不明。5月份还在申办手续的一家公司,到6月份侦查人员上门时却不存在了,如此迅速的动作背后意味着什么?

  在最初的侦查中,专案组仅仅掌握了极为零星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的线索,而涉嫌公司在逃走之前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此时主动放弃公司,说明警惕性极高的幕后操纵者很可能已金蝉脱壳,改用其他公司继续作案。专案组加大了侦查力度,对案件的调查也被列入了“绝密行动”。

  “博申”人间蒸发了,专案组决定从受票方入手寻找线索。2005年6月14日上午,厦门永某商贸公司出现在警方视线中,调查发现,这是“博申”最大的受票企业。

  专案组从该公司的内部账目中,查到了去年1至4月份从“博申”开出的8份发票,受票公司按票面金额分别支付了6%和7%的手续费,同时还有资金倒流等记录。这些详细的内部账目,提供了“博申”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直接证据。

  2 神秘“谭小姐”牵线搭桥

  一家开票公司与“博申”关系非同一般,法人落网牵出中间人

  在调查厦门永某商贸公司受票情况中,侦查人员发现该公司除接受“博申”虚开的专用发票外,还接受了另一家“某科技”公司的发票。据受票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称,该公司与“博申”之间的联系正是通过“某科技”介绍的,而介绍人与李某是朋友关系。

  突然冒出来的这个“某科技”显然与“博申”的关系非同一般,但专案组所掌握的“某科技”及其法人代表汪某的信息量极为有限。找到汪某的突破口,就只有李某了。当天下午第一次抓捕汪某失败后,专案组马上调整战术,重新设计抓捕方案。当晚在来雅百货咖啡厅,将汪某当场抓获,随后在他的公司查获了相应的证据资料。

  经连夜审查,汪某承认了“某科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的事实。据其交代,做服装生意的李某有很多服装采购没有增值税进项发票,而汪某为了虚增销售额,就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李某,并为李联系了“博申”公司,接受对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汪某的交代中出现了一个身份特殊的年轻女子。据汪称,这几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通过她获得的。这位被汪某称为“谭小姐”的女子年龄25岁左右,她曾打电话给汪表示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在取得认证相符之后付款。

  根据从受票单位调查取证获得的情况,侦查人员发现这个组织相当严密,不仅提供专用发票,还有配套的相关贸易合同以及虚假款项往来。这个在中间牵线搭桥办理手续的“谭小姐”,显然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3 “房东”因何热心服务?

  几家以类似手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开始显山露水

  按汪某的说法,“谭小姐”是专门负责送票的。对于她的来历,专案组在对“博申”公司的调查中获得一条线索:该公司有一名办税员唐某,无论年龄、性别还是外貌特征,都与汪某所说的“谭小姐”相吻合。湖里经侦大队教导员郑毅峰和副大队长黄锦城判断,这个“谭小姐”极可能就是唐某本人。

  随着侦查的深入,这个犯罪团伙开始显出了“实力”。专案组的侦查证实,所有相关涉案人员都是单线联系,除了惟一的线索即送票的唐某外,其他各级成员至幕后组织策划者均深藏不露。

  侦查人员通过查找内部资料,断定“博申”的办税人员就是直接负责销售发票的人员,因此唐某的线索成了破案的关键。通过深入调查,专案组发现还有几家以类似手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其中一家注册地址位于莲花,该处房东姓叶,漳州人。

  巧合的是,消失了的“博申”法人曾某登记的暂住地,恰好就在这里。房东叶某与“博申”究竟有没有关系?专案组一面围绕叶某进行摸排,一面兵分两路前往“博申”经营地点和法人暂住处,追查唐某下落。

  在对物业保安及房主的了解中,侦查人员查明,当时前来承租“博申”办公处的并不是法人曾某,而是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及一个年轻女子,从外貌看来,年轻女子正是唐某,而那个男子是叶某。

  叶某在厦门广告界小有名气,身份是某广告公司总经理。为什么这样一个有身份的设计师,在似乎与他毫不相干的涉案企业中,不仅热心地为其寻租办公场所,还将自己的房屋提供给法人居住?如此不显山露水,却又忙前忙后,他的目的是什么?午夜时分,围绕叶某浮现的一条条线索,在专案组对案情的紧张汇总分析中,成为关注的焦点。

  4 “广告名家”是幕后老板

  一手策划了6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现场查获大量印章、合同、身份证等

  寻找唐小姐和叶某,成了专案组秘密侦查中最为重要的一步。在对“博申”的相关信息进行排查分析后,专案组成功将“博申”的“行踪”锁定在福津大街一带。

  将近中午时分,侦查人员赶到福津大街,向辖区居委会及物业保安询问住户情况。在查看人员进出登记表时,侦查人员发现:6月9日,唐某曾进行过大批物品搬移。显然,这正是“博申”突然销声匿迹的时间。在获知唐某下午将回来的准确信息后,警方在与唐某住所相邻的楼道内设立了观察点,静候这个重要人物的出现。

  下午4时许,一个年轻女子进入伏击民警的视线,唐小姐露面了。装扮成街道工作人员的侦查人员马上跟随居委会干部,以入户访查为名敲开了她的门。一进入室内,侦查人员发现现场明显留有工作人员活动的迹象,防伪税控设备及大批资料就在屋内。警方确认屋里的女子就是唐小姐本人后,冲击了“博申”的办公地点,当场查扣3台装有防伪税控设备的电脑及IC卡、财务账册等,还有6家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及叶某等人的私章共24枚。

  从现场取得的第一手材料中,有空白的合同和已经盖了公章的合同,包括出库单;有盖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证登记复印件以及用于支付开票费、资金回流的个人账户,有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身份证等,还有24枚公章。果然证实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除了“博申”,还有“巨邦”、“荣济”、“依可赛”、“利鸿”等共五家开票公司。从涉案资料分析,这是一起金额巨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经现场审讯,唐某交代了其幕后老板正是叶某。

  当晚,侦查人员火速赶到槟榔一带叶某的住处,刚刚收拾了衣物准备逃往深圳的叶某恰好走出电梯。

  

一张“产煤”税票引出1.52亿元大案(图)

  现场查获的材料中,有不少盖了章的合同。视频截图 郑文福

  手段

  

  不断制造“空壳公司”

  获取“代开手续费”后,就让公司神秘消失,重新物色注册新的“空壳公司”

  叶某和唐某相继落网,终于揭开了这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层层迷雾。叶某以广告公司总经理身份为掩护,幕后操纵他人注册成立多个公司,在获取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以虚构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作为进项,在短时间内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疯狂赚取代开发票好处费,涉案金额高达1.52亿元。这是厦门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被列为2005年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督办大案。

  在随后的4个多月里,湖里经侦大队民警先后前往北京、海南和江苏,将涉案人员詹某、曾某、林某等陆续缉拿归案。

  据叶某交代,早在2003年下半年就开始筹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税务部门对一般纳税人管理比较严格,从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到最终能够领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叶某等人等不及真正成立公司,于是采取了另一种办法,即通过低价收购准备注销或清盘的一般纳税人的公司,然后将法人代表更换成团伙内成员,或者利用他人身份证件甚至买身份证件注册公司,在获取相应条件之后向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叶某的团伙将这些“空壳公司”改头换面后,以虚假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作为进项进行抵扣,疯狂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了不引起注意,在获取所谓“代开手续费”后,就让“空壳公司”神秘消失,重新物色注册新的“空壳公司”。

  湖里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黄锦城说,这个团伙的作案手法极为隐蔽,而且日趋智能化,反侦查能力很强,“开票人”采取单线联系的方法或仅通过介绍人出面,甚至制造正常经营的假象,伪装正常纳税,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后转手倒卖牟利。

  后果

  

  千份“虚票”流失税款两千万

  不到两年,受票方即散布全国十多个省区、两百多家企业

  叶某按地区划分,安排了专门的区域负责人。如“博申”公司副总詹某是江苏区域负责人,长期住在江苏江阴市,他所有的工作就是接收开票公司虚开后寄到江阴的发票,然后将发票联与抵扣联分批送给客户,并负责配合客户验票。最主要的工作则是负责收款,其次还要负责拓展“业务”,与买家谈好代开手续费等再向叶某请示。

  叶某在全国发展了多个区域负责人,从2003年下半年到2005年5月,该团伙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到异地,受票方散布全国十多个省区、两百多家企业,开出发票数千份。叶某的开票公司除了厦门的5家,在山西太原也有一家,并打算在海南设立分公司,警方在叶某家中查获了两张海南假身份证,显然他已做好了首期准备。

  叶某等人以赚取开票费、获得非法利益为目的,在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虚构农副产品进项税金作为抵扣税款,并对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性质特别恶劣。

  全案从警方介入侦查到全部查清历时半年。截至去年12月,根据各地回函和相关材料统计核实,该案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52份,票面金额合计1.32亿,税额合计1938.36万元,价税合计1.52个亿,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近两千万元,为我省目前涉及虚开发票份数最多、情节最为恶劣、造成损失最大的涉税案件。目前本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记者 蒋怡丹 通讯员 马翠琳 肖雨(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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