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房贷险农行做第三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0:00 东南早报 | |||||||||
厦门建行取消个人房贷险●追踪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紧随厦门建行、招行,厦门农行前日正式宣布,从2006年1月16日起,在房贷险上给购房者提供自由购买权,客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 厦门建行11日率先在全市商业银行宣布取消房贷险,该新政策只用于今后在建行办
厦门招行紧随其后,宣布全面取消涉及个人贷款抵押房屋强制保险。根据该规定,今后在厦门招行办理个人贷款,凡是以房屋抵押贷款的,抵押房屋是否需要保险,全部由客户自主决定,招行不作强制要求。 根据农行的新政策,取消房贷险后,农行不再将房贷险作为住房纯商业性贷款的必备条件。2006年1月16日以后签订住房纯商业性借款合同的客户执行新政策。2006年1月16日前已签订住房纯商业性借款合同的客户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据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住房组合贷款的客户目前仍须购买房贷险。这种自主权目前针对的是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客户,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及已办理的房贷仍执行旧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