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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鉴定不向社会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1:23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近日,公安部正式出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公安部明确要求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不得面向社会提供鉴定服务,不得利用公安机关的鉴定资源无偿为社会鉴定机构提供服务。在此前提下,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司法机关及海关、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从事非诉或在诉讼中没
有争议的鉴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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