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企业恶意欠薪最集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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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1:23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米国琛报道目前我市企业欠薪有四大典型表现形式。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四大典型表现形式一是主观恶意型欠薪。此类欠薪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比例较大;二是经营困难型欠薪。由于经营机制、管理等问题,造成企业生产、销售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产生克扣和拖欠工资现象;三是诚信缺少型欠薪。此类欠薪最为常见,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克扣加班、
据统计分析,我市恶意欠薪案件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清无拆迁企业、无牌无证企业和应急临时用工企业,这些企业也是打击恶意欠薪行动的难点和重点,为此,市劳动保障部门已集中主要力量对上述企业进行清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