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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仲裁案件公开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1: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大案件审理监督力度,合肥市仲裁委今年将一改以前所有仲裁案件均不公开的情况,将部分案件依法公开审理,这在该市尚属首次。同时,以后由该委承办的所有案件,在开庭及合议庭合议时,均实行全程电子监控,以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

  长期以来,仲裁案件均是在完全不公开的状态下进行的,这在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今年,合肥市仲裁委在充分尊重当事人在仲裁
程序上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决定对部分仲裁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并对所有案件实行全程电子监控。

  仲裁委和法院不同,法官是专职审理案件的,而仲裁员则是兼职的,这就决定了仲裁案件,更需要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希望通过公开、电子监控,使仲裁案件更加公正。”合肥市仲裁委副秘书长徐芳告诉记者。此外,为搞好案件监督,该委还将采用末位淘汰制,对不能尽责的秘书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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