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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首推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1:3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关明)在日前召开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十五届四次职代会上,职工代表举手通过了两项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全员健康体检办法。据悉,在企业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在全国尚属首家。对此,太钢公司工会有关人士称,“这是公司推行人性化管理,营造企业和谐环境的重要举措。”

  太钢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规定,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职工,即可享受带
薪休假待遇。具体规定为,工作满1年不足10年的,年休假期为7天;工作满10年不足20年的,年休假期为10天;工作20年以上的,年休假期为14天。年休假期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这一制度规定,在职工年休假期间,比照本人出勤计发收入。

  同时,公司要求各单位原则上必须安排职工休假,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休假的职工,单位要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于在本年度生产经营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除享受正常的带薪年休假外,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还可另享受5~10天的一次性奖励休假,收入按年休假规定执行。

  而太钢公司职工健康体检办法规定,凡与太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都可享受免费体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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