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城法院帮61名农民工讨回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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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2:3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贾俊秋通讯员张露杨福德)日前,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又成功地执行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为61位农民工要回被拖欠六年的工资,总计6.5万元。 据了解,这是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原山海关麦芽厂的法定代表人袁玉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该厂因此停产,该厂的61位农民工的工资从此成了泡影的。2003年4月经山海关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作出了裁决,因为第三人孟家店村委会与被执行人有连带责任,而被
2003年10月,61位农民工依据仲裁裁决书向山海关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对山海关石河镇孟家店村委会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工作遇到了三个难题,一是经查实村委会无履行能力,二是村委会不认可该裁决书,三是该村村民对原山海关麦芽厂给村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怨声载道,更不愿意承担这61位人的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山海关区人民法院该案执行法官分阶段对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干部、村里的党员及部分村民做了大量的思想说服工作。最后村委会保证在村里的经济有所好转的条件下,首先解决这61位农民的工资。 2005年末,该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根据对该村经济的评估,作出了村委会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判断,并及时与村主任孟繁德取得了联系。村主任表示同意给付这61位农民工的工资,在2006年1月3日的召开村民大会上这个决定也得到了全村村民的一致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