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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监管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2:3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齐欣通讯员赵丽辉)记者昨日从唐山市环保局了解到,唐山市将在春节期间开展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和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实施。范围包括大型商场、医院、饭店、网吧等人流较大的公共场所。涉及唐山饭店、工人医院、唐山百货大楼等36家单位。监测工作由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将严格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指标包括空气流速、新风量、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等。对监测达标的公共场所将颁发《河北省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合格单位》标志牌和证书,并公告表彰;对不达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不配合检测单位,由河北省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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