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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峰会之东方在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2:33 现代快报

  (东方,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东方在线》栏目主持人。节目首播时间:周一至周五21:45)

  “违法搜身”为何屡屡发生

  因为一名员工500元钱不见了,女主管竟要女员工脱掉衣服检查,这是前两天发生在
翠亨村酒店的一幕。据被搜员工事后向派出所报案时陈述,当时自己仅穿着内衣内裤,被女主管要求把衣服全脱了接受检查,确认该员工身上没有500元现金后,女主管才离去。这样的事情我们已经屡见不鲜了,只要说起来都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为什么类似事件仍然一再发生呢?

  搜身从某种程度而言,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而无端怀疑他人有偷盗行为,是对他人人格的一种贬低和毁损,侵犯了宪法所规定的人格尊严权和人格独立权。依据《宪法》原则,非依法定程序、由特定国家机关行使,不得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非法搜身事件的一再发生,这实质上反映了宪法、法律意识的极端淡薄。对于翠亨村的女主管来讲,觉得有员工钱财丢失,应当进行追查,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不是执法机关,不具备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公权。

  这真是一种法治社会的悲哀,当人们对法律只是一知半解的时候,就会对自己的法律定位产生严重错位。这实际是一种人们将道德地位和法律地位的混淆。拿上面的案例来说,主管怀疑员工有偷盗行为,要整顿纪律,这是她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我们倒不好说什么,但其所采取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可是,这位可悲的主管却把这种权力无限地扩大,超越了道德甚至法律的界限。而最终将被道德谴责,被法律制裁。这或许是少数自恃高人一等的人,自诩的特权吧。

  已经21世纪了,可是,一些人仍在用着原始、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真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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