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孽缘酿出一杯毒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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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2:33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高剑记者马乐乐)与有夫之妇长期保持关系,逐渐遭到冷落后,又被情人丈夫辱骂,高淳籍男子赵进才“怨愤”之下投毒报复。高淳县检察院于2005年12月19日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昨天高淳县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现年50岁的赵进才多年前与患病的妻子离婚后,独自带着3个孩子度日,其中最小的
但是,从去年8月开始,赵进才逐渐受到春梅的冷落。2005年10月22日上午,不甘心就此罢休的赵进才再次来到春梅家中对她进行纠缠,被春梅的丈夫撞见,当场对他进行了指责和辱骂。 当天下午,赵进才趁春梅家中无人,携带“甲胺磷”农药进入其家中,将兑了水的约半两“甲胺磷”农药掺入他们夫妇平时喝的白酒瓶中。次日晚,春梅的丈夫在吃晚饭时,习惯性地倒了一大杯酒独自先喝了一口,感觉很难喝。他对妻子说,今天的酒真难喝,并叫妻子尝尝看。春梅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也感觉难喝,尽管如此她还是将杯中酒全喝了。 不久后两人开始上吐下泻,下班的女儿发现后立即将他们送往县医院救治,因抢救及时,两人得以脱险。在抢救中,医院方面确诊他们是“甲胺磷”中毒后,立即报警。当月26日,赵进才被警方刑拘。 “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但我不是存心要毒死他们夫妇的,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们。”赵进才在庭审中说。但公诉人认为,“甲胺磷”作为一种高毒农药,对每一个从事农田耕作的人来说,几乎无人不知,赵进才应当清楚这种农药的危害和投毒可能带来的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进才为泄私愤,采取投毒的方法,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法庭作出了如上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