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接液化气烧成火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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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2:33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马乐乐)前天,坐在原告席上的老王每做一个动作都有些吃力,原本是一家装饰公司施工队长的他,因为一次意外的液化气爆炸失去了劳动能力。 老王去年承包了栖霞区合班家园一套新房的装潢。4月30日下午,他到新房中进行装修的收尾工作。在工作中,房主孙先生告诉他,新房中的液化气仍然没有接通。就在老王帮助接通液化气时,厨房中发生爆炸,老王从火海中逃出后全身着火,经鉴定构成了四级伤残
接通液化气本是液化气公司的事,为何老王会干起这个活?在前天的栖霞法院迈皋桥法庭上,老王称,当天收尾时,孙先生很着急地请他帮忙接通一下液化气,“没办法我就勉强同意了,我按照他口述的步骤操作,过了一阵孙先生离开厨房,我接好管道起身准备离开时,厨房里一声巨响,我就成火人了”。 孙先生否认了老王的说法。他说:“当时他在灶具和灶台接触地方打玻璃胶时说要先通气再打胶,就动手接通。我一再提醒他要注意安全,半个多小时后我提醒他不要再搞了,但是他不听。” 孙先生同时指出,该负责的是南京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他说,百江公司明知管道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但却疏于管理,没有在管道液化气的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百江公司代理人认为,百江公司早就对该小区进行了宣传工作,并张贴通知及注意事项,注明不要私自开通。 对于老王提出的医疗费、二次手术费等共计45万余元的索赔,两被告均表示无法接受,法院将于近日判决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