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托管”后 二手房交易无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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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2:5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昨天宣布,通过有关部门一系列的努力,目前合肥市70%以上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已经进行“资金托管”,合肥市二手房交易中的委托代理纠纷也随之锐减,近期甚至接近于零。 据介绍,由于在二手房交易中推行资金托管、强制使用经纪合同、实施基准房价等切实措施,合肥市的二手房交易日趋规范。自2005年10月20日合肥市宣布全面实行二手房资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任何中介公司都不许直接收取或染指二手房房款,凡中介代理的二手房买卖,交易资金必须强制实施资金托管,否则一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另据统计,自实施“基准房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行为进行规范后,合肥市的房屋契税征收同比增长30%以上。 (方新东 石红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