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出台新的医疗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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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3:5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季耀昆)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现场会今天举行,省卫生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就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的11件提案进行了现场答复。 薛金县、王玉章、章建辉、吕善勇委员和民建山东省委提出的规范医疗行为、遏制过度医疗、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应当重拳治理“看病贵”的问题,加大医疗收费监督检查力
针对张泽江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学校设置卫生总监,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提案,省卫生厅法监处负责人答复,今后会进一步督促学校树立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孟凡利、田幼勤、石春玲委员联名提案,呼吁我省尽快制定器官移植法及相关法律,并逐步完善省内已有的遗体捐献法。省卫生厅法监处对此答复,为规范器官移植工作,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并已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健康人的自愿捐献器官以及死亡标准的判定问题等均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按照立法法规定不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对于器官移植技术标准的管理问题,在我省乃至全国还都是薄弱环节。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省卫生厅现尚无权为医疗机构开展此类特殊医疗项目设立准入制度。据悉,目前卫生部正组织有关专家制定特殊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办法,预计将于今年出台。 会上,省卫生厅还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等3件提案进行了现场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