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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黑榜”难以根治问题食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3:52 新桂网

  据《珠江晚报》1月18日报道,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了9家严重违法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场点、窝点)“黑名单”。据悉,这些“黑名单”企业生产的产品包括大米、饮料、酱醋、葡萄酒等多类食品,涉及的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用过期霉变米生产营养米粉等。

  食品安全关乎民众生命健康,因而马虎不得、怠慢不得。每逢节假日,我们总会看到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动频频在媒体亮相,以表示对食品安全尤其节日期间的重视程度。比如国家质检总局这次公布的“黑榜”,9家严重违法生产加工食品企业进入民众关注的视线。但人们更要追问的是,全国还有多少这样的违法企业?“黑榜”能消除国人对食品安全的那一份担忧吗?

  我们不妨从“黑榜”追溯问题食品为何能在市场上肆意横行。从生产环节来看,生产企业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为了追逐暴利、逃避国家税费,生产问题食品的违法企业均是些地下工厂,较为隐蔽难以发现。但问题是,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因为执法取证困难而坐视不管,或者干脆放任自流。当然,这里面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执法职能部门迫于压力,睁只眼闭只眼,于是违法企业一路绿灯开展生产活动,从而使问题食品在源头上少了监管。

  从流通环节来看,在一些商品交易市场,问题食品比比皆是。一些地方政府以繁荣市场为由,默许问题食品存在,其实是为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有些职能监管部门以罚代管进行“温柔”执法,好在市场“繁荣”之下,部门利益也红火,哪管什么老百姓的生命健康。

  其实针对“三无”等问题食品,国家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来打击。例如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然而,现如今到超市看一看,一些没有“QS”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竟堂而皇之地摆在货架上,难道职能部门没有监管缺位吗?

  综上所述,职能部门平日里的监管职责十分必要,不然再好的制度也难以撼倒问题食品。如果仅仅依靠节假日几次集中行动,仅仅靠“黑榜”来震慑问题食品,不但显得力不从心,更是捉襟见肘之举。把监管付诸于常态,决不能给问题食品以可乘之机,这才是消费者的福音!(郑文)编辑:杨东作者: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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