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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爱在深圳”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5:11 深圳商报

  主办: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精神文明办、深圳市关爱办、深圳报业集团

  承办:深圳商报社、深圳市职业摄影协会

  协办:深圳市新闻摄影学会、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以“爱在深圳”为主题的纪实图片,无论是老人或孩子,无论是打工阶层或政府职员,无论户籍人口或非户籍人口,都可以拍摄自己身边发生的关于爱的纪实图片。

  凡是在2006年3月1日以前在深圳拍摄的图片均可参加。比赛设专业组(A)和业余组(B)两大类,所有摄影团体会员及传媒机构摄影记者均为A组,其他为B组。图片要求真实、感人,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与感染力;标题与图片说明写在图片背后,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准确、简明,作品要求制作精良。比赛只接受黑白、彩色和数码照片,不接受电脑合成照片。

  参赛照片尺寸一律为10寸(20×25cm),照片一律不装裱,照片背后写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参赛者每人限6幅(组),成组照片不超过10幅。要有完整的故事。届时将由国内著名摄影家组成的评委会对作品进行严格、公正的评选。

  奖项与奖酬:金奖5名(A组3名,B组2名,奖金各3000元);银奖10名(A组5名,B组5名,奖金各1500元);铜奖20名(A组10名,B组10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100名(A组50名,B组50名,奖金各200元)。

  展览出版: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将编制成册——《爱在深圳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届时举行首发式和颁奖仪式。

  作品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深圳商报奥林匹克大厦605室深圳市职业摄影协会,请注明“爱在深圳摄影大赛”并清楚地在信封上及图片背面标明参加A组或B组评选。

  联系人:曹建荣、强晋、吴忠平电话:0755-83519553截稿日期:2006年3月1日评选日期:2006年3月16日首届“爱在深圳摄影大赛”组委会200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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