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取消“调动”逢进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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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5:19 山西晚报 | |||||||||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李娜)太原市的事业单位,今后因工作需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时,一律要以公开招聘的形式面向社会选择,以前施行的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用人制度相应取消。《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记者今日从太原市人事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本《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杜绝事业单位用人时“拉关系”、“走后门”情况
《办法》规定,经太原市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由市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具有公共行政事务职能,或以各种政策性收费实现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均适用于本办法。其招聘人数应在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内,以及太原市组织、人事部门制定的本年度增人计划内进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定期考试,于每年3月和7月分别举行,不定期考试则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及时补充进行。(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