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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燃气抵穗瓶装气价将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禁止擅自提高液化气出厂价

  为应对中国华南等地出现的液化气价大幅上涨局面,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明令液化气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并要求各地依法进行临时价格干预。

  记者获悉,17日已有1.8万吨进口液化气到广州南沙码头,27日前供应广州的液化气
将达到3.2万吨,可基本维持广州市正常供气。待气源逐步稳定后,瓶装气价格将有望回落。

  发改委在通知中明确,有关液化气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政策,按照与汽油保持1∶0.83~0.92的比价关系确定出厂价格,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对放开液化气销售价格的地区,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要及时介入,稳定市场价格。 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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