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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药新增1500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6: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1500种原来的自费药,现在都可以报销,像胰岛素等个别药品甚至可以百分百报销,老百姓反映的‘看病贵’问题应该能够得以大大缓解。”1月1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帆宣布,本市对《药品目录》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已于近日结束,新版《药品目录》(《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将于2006年2月1日起试行。与现行的《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报销范围扩大,个人负担比例普遍降低。

  为何调整《药品目录》此次调整是继2001年版《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为什么要调整《药品目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巡视员兼医疗保险处处长刘波告诉记者,近年来,每年有大量的国产新药和进口药品投入市场,很多药品在治疗效果、价格和质量上优于现行《药品目录》中的同类药品。此外,临床治疗技术发展和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变化,也对临床用药提出了新的要求。

  另外,为了让参保患者能够用上更多的新药,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卫生部门药品招标采购情况,适时更换《药品目录》内药品的商品名。

  新增1500种报销药品据刘波介绍,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将紫杉醇、安博维等1500种药品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由于这些药品有的分为几种不同规格,因此,实际新增的报销药超过了5000种,其中仅抗肿瘤药就由原来的48种增加到372种。至此,本市医保报销药品已接近两万种。

  自2006年2月1日起,参保患者使用上述药品发生的费用,将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患者因使用自费药品个人负担较重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尤其肿瘤病人,器官移植抗排异、肝病等重病和大病患者。” 个别药品可全报销刘波说,经过专家反复论证,调整后,现行《药品目录》中42.6%的西药和中药品种个人负担比例将降低,降低幅度为10%、20%、30%不等,个别药品自负比例由原来的30%、20%、10%直接降到0比例,100%报销。调整后的药品目录基本上做到了参保患者临床必用的一线用药自负比例不超过10%。对于不是临床首选的二线用药,自负比例原则上也不超过20%;对极少部分疗效一般的、副作用较大的、易滥用的、保健性的、营养性的,以及个别价格非常昂贵的药品自负比例定为30%和50%,但仅占整个药品的4.5%。调整后的《药品目录》95.5%的药品,自负比例控制在20%及以下。

  《药品目录》调整后,参保患者整体药品费用负担比例将至少降低6个百分点。糖尿病患者、肿瘤病患者、精神病患者、结核病患者的个人药品费用负担将降幅更大。新增药品中,将大部分原来自费药品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包括价格昂贵的抗肿瘤药、抗排异药等等。

  适用于工伤、生育保险新版《药品目录》用药范围还适用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且不受药品“自负比例”和“最高费用限额”的限制。这使得工伤保险医疗救治第一次有了规范的用药标准。如果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用药,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物所发生的费用,将分别由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严格控制滥用抗菌药物《药品目录》调整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对医保患者滥用抗菌药物的,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各定点医疗机构为医保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首选疗效确切的一线用药,使用二线用药、三线用药,必须经科主任或专家会诊批准后方可使用。

  目录试行期间可提建议为了保证调整后《药品目录》更为科学和完善,新版《药品目录》将从2006年2月1日起先期进行试行,试行时间3个月。试行期间,广大参保职工和参保单位及各单位可对新版《药品目录》提出意见和建议。试行期后新版《药品目录》将正式实施,同时印刷《药品目录》正式版本。

  2月1日起,参保职工可登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或到劳动保障部门安放的触摸屏上查询有关新版《药品目录》的具体内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d12333.gov.cn。安放触摸屏的单位名称及地址:市南区劳动保险办:福州路8号;市北区劳动保险办:延吉路38号;四方区劳动保险办:庆安路21号;李沧区劳动保险办:兴化路30号;市劳动保险办外商投资管理处(2楼):香港中路12号丰合大厦C区;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4楼):福州路9号新世界大厦;青岛市劳动保障政务办理大厅(1楼):福州路8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楼大厅):福州路9号。

  名词解释:《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全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保证参保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目录。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主要用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民族药、中药饮片四个部分。主要内容有药品通用名(化学名称)、药品剂型、药品商品名、进统筹金前自负比例、药品规格、最高费用限额、限制使用范围等。本报记者李志波实习生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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