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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医院要建“扶贫病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6: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江翡翡)岛城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必须建立“扶贫病房”!今天上午,市卫生局公布了2006年岛城医疗卫生发展规划蓝图,其中,建立“扶贫病房”,缓解贫困人群“有病看不起”的状况,成为今年的工作重点。

  “今年将通过建设‘扶贫病房’切实减轻市民看病负担。”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已通过建立完善临床检查、用药管理制度和医生处方、大型检查质量评价制
度,强化了收费管理。2005年全市医药总费用平均下压了3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市民“看病贵”的状况。然而,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群,尤其是特困市民,存在“有病看不起”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市卫生局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并抓好“扶贫病房”。

  “扶贫病房”与国家卫生部提倡的“平价医院”相比有什么区别呢?

  “‘扶贫病房’与‘平价医院’在性质上是完全相同的,只是名称上有所差别。”对此,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扶贫病房”主要针对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人群。

  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各医院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医院内建立“扶贫病房”或“扶贫门诊”。只要出具相应的贫困证明,市民在“贫困病房”看病,在药费、治疗费、检查费等方面均可得到一定的价格优惠或减免。

  为了鼓励医院建立“扶贫病房”,今年本市将加大对“扶贫病房”的财政支持,使“扶贫病房”的负担不再由医院单方面承担,而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

  除了建立“扶贫病房”,市卫生局今年还将在全市建立医疗机构必备常用廉价药品目录,逐步推行单病种最高限额收费制度,进一步落实诊疗检查“一单通”,落实患者“一日明细费用清单”制度,从而切实缓解市民“看病贵”难题。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哈医大二院天价药费事件”和“深圳市人民医院治疗费用案”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影响,今年本市将改进对医院的评价和检查制度,规范服务费用(特别是ICU、手术室、介入治疗和血液透析等环节)、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医院内部收入分配等。

  为了避免出现“天价药费”,市卫生局要求各医院要坚决纠正将医务人员收入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的做法,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很大的医院,要依法查处并追究院长的责任。

  另外,市卫生局今年将在全市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医疗爱心活动”。如实施“光明工程”、“关爱老年人工程”、“惠民工程”和“大众绿色医疗工程”等。这些活动将资助500名白内障患者做复明手术,免费为全市百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健康查体、为特困人群减免医疗费用、向市民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帮助困难群众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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