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长受贿案开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6:40 今日早报 | |||||||||
本报驻绍兴记者张明星 早报讯昨天,绍兴县卫生局原局长陈云英受贿案,在绍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5年2月,陈云英在担任绍兴县卫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任命、基建工程等环节,多次收受基层卫生院院长、基建商等多人的财物计
陈云英收受贿赂行为,带坏了卫生系统的干部作风。2003年8月到2004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先后在绍兴县卫生系统查处了一批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立案6件。 13万余元的贿赂财物中,共有7万余元,还是陈云英在2003年检察机关办理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串案以后,“大胆”收受的。她处心积虑地为自己设计“退路”,在风声吃紧时,将部分赃款赃物退还当事人,风声一过,再变本加厉地收受贿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