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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鞭炮,欢迎举报违规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6: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日,南京市政府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市政府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公告,公布今年春节烟花爆竹开禁区域。从现在起至春节期间南京警方将开展全城执法巡查行动,并对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

  150个品种烟花供应市民

  目前暂定的所有燃放点,除建邺区江心洲岛外,面积达83万平方米,最多可同时提供给12万人同时进行燃放活动。此外,作为烟花爆竹指定供货方,市供销部门确定了6大类150个品种,价值1000余万元的烟花爆竹产品,从品种上看,比去年多了40多种。今年的供应采取了“点对点”直接配送方式,既保证安全也降低了价格,同时还采取了质量强制保险措施。

  市民举报一箱奖励10元

  今年春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时间从去年的5天半延长到了15天半,从1月28日至2月12日,也让不少非法经营者吊足了胃口,开始非法倒卖烟花爆竹。近期有关执法部门就在高淳、溧水两县一举查获了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2000多箱。公安部门欢迎广大市民对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对违法分子迅速作出处理,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奖金额根据查获赃物多少决定,每箱奖励10元钱。

  去年曾有3人违法燃放被拘

  会上,有关方面还提醒市民,根据市政府规定,在燃放点购买烟花爆竹必须当场燃放,不得携带离开。届时,公安部门将组织力量在各燃放点巡查,对私自将烟花爆竹带离燃放点的个人,将给予劝戒,并督促其放完。对于违反《禁放规定》,在1月28日有限开禁前就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或春节期间在指定燃放点外燃放的将根据《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禁放规定》行为较轻者,将给予训诫,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违法行为较严重者,则将受到罚款处理;对影响周围机关单位、大专院校等,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的个人,将受到治安拘留的处罚。

  据悉,去年春节期间,南京市有3人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拘留,最严重的被拘留了10天。(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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