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判冲击国家机关罪 延安11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7: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1月17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对徐塞塞、吴慧、李志凯等11名被告人进行审判,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11名被告1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吵闹30分钟想闯省委大门

  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指控称,2005年8月1日下午,被告人徐塞塞、吴慧等11人在陕西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访后,于当天下午6时许又来到省信访局驻省委信访处接待大厅,当时信访处工作人员正在接待处理华阴一起职工上访问题,让徐塞塞等人第2天来反映问题。但徐塞塞等上访人员不听劝阻,并准备在大厅过夜。当晚9时许,信访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将延安上访人员清理出大厅,吴慧用脚踢踏接待大厅大门,一工作人员将吴慧推出接待大厅后,走进了省委西大门,吴慧紧跟着冲进省委西大门。

  徐塞塞、李志凯叫上白万李、倪明慧等其他8名被告人尾随至省委西大门,要冲进省委大院。执勤武警战士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将省委西大门关闭。徐塞塞、李志凯等人围在省委大门外喊叫、吵闹、摇、踢大门,要求把吴慧放出来。后上访冲击人员被执勤武警战士驱散,整个过程持续约30分钟左右。

  法院:上访要遵守信访条例

  2006年1月17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宣判,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塞塞有期徒刑4年、吴慧有期徒刑4年、李志凯有期徒刑两年、陈海兰有期徒刑两年、呼桂花有期徒刑两年,白万李等其他6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昨日,宝塔区法院院副院长刘延林表示,上述11名被告人均系宝塔区的缠诉缠访老户,这些人长期反复越级上访,经常组织串联上访户冲击各级党政机关,制造混乱。对徐塞塞等人的公开判处,表明信访工作已纳入法制化轨道,他劝告上访的群众,一定要按照《信访条例》要求,规范信访行为,按程序、按渠道信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